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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驾租车在汽车租赁市场是很普遍的现象

“其实,代驾租车在汽车租赁市场是很普遍的现象,大部分租车公司都开展这样的服务。因为市场上存在着这种代驾的需求。”神州租车(中国)有限公司执行副总裁姚军红坦言,代驾租车业务主要针对以下几类人群:不熟悉路况但有一定经济能力的人;高端商务人士;没有中国驾驶执照的外国人。

  对于大多数来华的外国人而言,因为中国不承认国际驾照,他们无法通过自驾满足用车需求,“出租车当然能解决一部分问题,但有的时候租车会更方便一些,如果遇上商务活动,就更希望能租到一辆高档一点的车。”负责外企接待工作的吴女士就多次承担过为外国人租车的工作。

  事实上,有不少商界人士坦言,商务活动与高档车之间的关系很微妙。去外地谈生意时,从出租车上下来与从一辆高档车上下来留给客户的印象也许会产生很大差别。而对外地道路的不熟悉使得这类人更倾向于租车代驾而非租车自驾。

  当然,“代驾”之所以能成为租车行业的普遍现象,并不仅仅是有这样的市场需求。巨大的利润,才是最大的吸引力。

  有从业人员直言,“与自驾租车相比,代驾租车的利润可能要高出3至4倍。”

  这笔账其实很好算。由于自驾租车以租用天数计算,一般情况下每辆车每24小时只能租用一次,但是,代驾租车则以接活的单数计算,平均每辆车每天可以接3至4单活。比如某个公司可能在8小时工作时间内需要代驾租车,但8小时之外,这辆车仍然可以做一些早晚的机场接送服务。

  即便都是长租,自驾与代驾也存在较大的利润差额。记者打电话询问了一家租车公司。以租用别克君越计算,非周末自驾一天449元,如果租用一周,优惠后为2970元,核算到每天的单价为424元,每日里程限制为300公里。而代驾服务收费为每天655元,长租并不打折,且有每天9小时和100公里的里程限制,超过部分,每小时加收50元服务费,每公里加收4元。

  这就意味着,同样的车型,同样的长租形式,代驾租车费用接近自驾租车费用的2倍。

  在这样的利润差别之下,代驾业务的水涨船高,也就不难理解了。据媒体报道,“一嗨租车”的代驾业务量占据了总业务量的一半以上,平均每天有约500单代驾业务,周末甚至更多。

  消费漏洞遇上法律漏洞

  代驾行为在法律上面临的种种漏洞,让其在市场上的需求,很难得到真正意义上的满足。

  网易汽车联合罗兰贝格咨询公司的调查显示,中国租车市场在未来5年内,将以每年25%的速度增长。也就是说,到2014年中国汽车租赁市场的车队规模将达到30万至40万辆,而年营业额将达到380亿元。

  市场需求如此之大,但行业内部的整合却远远无法跟上。据统计,租车行业前10名的企业所占的市场份额不过11%,前5家只占8%。我国最大的汽车租赁企业首汽,市场占有率也不到3%,远 远小于其他国家的整合程度。

  易到用车网CEO周航此前在接受某杂志采访时透露:“2009年在册的汽车租赁公司全国有6000家,但是自有车辆超过300辆的才20家,大多数租赁公司都是5个人50辆车。”这表明,整个行业集中度非常低。而且就市场占有率来说,目前已经在租车行业声名显赫的巨头公司神州、一嗨等也不过才占2%至3%。

  更惨淡的现实是,世界最大的汽车租赁商赫兹公司曾进军中国,但8年后静悄悄地选择了收缩业务。

  而另一方面,市场上实际存在的代驾行为,也因为缺乏法律的认同与规范,面临许多很难规避的消费漏洞。

  记者曾浏览过某汽车租赁公司的网页,在该公司申请代驾业务,只需要在网上输入姓名和手机号即可,不会与租车人签订任何合同。有的公司甚至只留下了一个申请业务的电话号码,一切交易都在电话里进行。在网上,屡屡能够看到有消费者发帖指责代驾公司不能出具正规发票。这些相关手续的不完备,都给可能出现的事故纠纷处理留下漏洞。一旦在“代驾租车”过程中出现纠纷,消费者将很难获得合法的保障和赔偿。

  与此同时,代驾司机与消费者之间,同样存在着很多消费漏洞。因为没有相关法律约束,代驾公司对司机的从业资格和考评标准并无明确要求,他们很多时候是以兼职的形式出现,一旦发生事故或纠纷,消费者的权益同样很难获得保障。

  首汽租赁为此采取的方式是,选择和人力资源公司合作,引进司机,这样一旦发生纠纷,如果是车辆原因,责任由首汽承担,如果是司机操作原因,则由人力资源公司承担。

  但他们自己也承认,这样的方式,并不能完全消除公司、司机、消费者三方互相的不信任。真正的约束力,还需要相关法律的出台。

  立法在路上

  2009年,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谈到“扩大消费尤其是居民消费”时指出:“完善汽车消费政策,加快发展二手车市场和汽车租赁市场,引导和促进汽车合理消费。”

  在上海市政协委员吕红兵看来,这意味着汽车租赁业的发展,是国家的发展趋势之一。

  近些年来,吕红兵一直在为汽车租赁立法摇旗呐喊。

  吕红兵坦言,“发展汽车租赁这一‘购车替代方案’,一方面可以满足刚性交通需求,同时还能节省资源。城市将获得更畅通的交通和清洁的环境,解决车辆激增带来的‘都市病’。”

  但另一方面,缺乏相关立法和政策这一致命“软肋”的存在,却一直制约着租车业的发展———“由于缺乏相应法规,众多租赁公司被骗租率高,导致经营亏损,企业经营风险大。这同时造成了普遍缺乏行业规范、市场混乱的窘境,制约了行业的发展。目前汽车租赁只能列入普通服务行业,没有获得相应的政策支持,更加大了企业风险。”吕红兵说。

  2010年11月,北京市运输管理局发表《北京市汽车租赁行业发展问题研究》指出:“目前,国家没有关于汽车租赁的立法。本市汽车租赁管理法律依据是2002年颁布的《北京市汽车租赁管理办法》,但同样自2004年行政许可法施行后,该办法中有关许可的条款和内容取消,很多内容已不适应行业发展的需要。”

  北京市租赁行业协会副会长范永耀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也曾直言:“各地对汽车租赁的限制都是依据1998年建设部相关规范出台的,十几年前的市场环境跟现在已经有了天壤之别。而且从世界范围看,租赁公司同时提供自驾和代驾业务几乎是通行的行规。”他建议,汽车租赁行业管理应放开对提供驾驶员服务的限制,同时加快制定专门的汽车租赁业法规。

  为此,北京市将“汽车租赁管理办法研究”作为一项课题交给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2011年3月,课题组成员在《中国道路运输》杂志上刊登题为《汽车租赁现状与立法对策》的文章,建议在汽车租赁行政法规或规章中写入“明确租赁车辆类型包括小客车、小货车、大客车,并且允许带司机或代雇驾驶员”。

  事实上,这已经不是我国第一次呼吁调整带司机汽车租赁的管理政策。2008年1月,深圳市交通局宣布接受汽车租赁企业开展包车客运经营的申请,但仍仅限于深圳市内的大客车包车业务。

  然而,关于汽车租赁业的全国性政策法规,还未提上公开日程。具体法律和政策的出台,需要走的路还很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