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为何禁止“滴滴打车”?
日本为何禁止“滴滴打车”?
在中国,如果想打车的话,利用滴滴打车或者快车、专车的APP软件,动动手指已经成为习惯。日本也知道滴滴打车这个软件,想利用这一软件赚钱的人也不少,但是日本为什么就发展不起来,形成不了像中国这样一个叫车服务系统呢?这是因为日本社会遇到了一个很大的法律障碍。
8年前,美国的滴滴打车公司Uber进入日本市场,首先在福冈市开展了这项服务,Uber的整个操作系统跟中国差不多,也就是说,滴滴打车系统给出租车公司提供一个招徕乘客的IT系统服务。然而,出租车公司通过加盟这一系统来实现增加乘客增加营业利润的目的。美国在日本的这一家滴滴打车公司不是像中国那样狂砸10几个亿,用补贴出租车司机甚至减免乘客的出租车费的方式来扩大业务,而是要求出租车公司提供加盟费,来获取这一嘀嘀打车的系统叫车服务。也就是说,日本的这一家滴滴打车公司它的最大盈利点,是通过增加加盟者来获取利润(加盟费)。但是,这一家公司运营了3年,不仅领不到日本国土交通部的营业许可证,同时也无法在福冈之外的城市拓展业务。最后,这一家滴滴打车公司不得不宣布关门,放弃日本市场。
为什么日本政府不批准滴滴打车?为了揭开这一个谜,我前几天专门去采访了日本最大的出租车公司“日本交通”的运营管理部负责人山崎先生。他告诉我滴滴打车在日本无法生存的三大原因。
山崎先生说,日本之所以无法接纳滴滴打车系统,最大的原因,是因为它破坏了市场的公平竞争原则。日本的出租车公司是多如牛毛,然而,它没有国营和民营公司之分,只有企业和个人,也就是说,日本的出租车是分成两种,一种是公司经营的出租车,还有一种是个人出租车。日本公司经营的出租车不是像中国那样实行完全承包制,日本出租车司机是拿工资加奖金的,奖金是根据你每一个月的业绩来计算,自然日本的出租车是没有份子钱的。
那么日本的个人出租车,完全是自负盈亏,但是日本人要获得个人出租车的经营许可证,难度是很大的,难得不是因为资金,而是你的资历。必须是开过10年以上的出租车,而且在最近5年内没有违章记录。也就是说,只有出租车行业里的老法师们,才有资格去开个人出租车。这样一来的话,无论是公司经营的出租车,还是个人的出租车,其市场的地位是一样的。
但是,滴滴打车一出来后,在福冈就遇到了这么一个问题:交了加盟费的出租车公司,生意很火。但是没有加盟的公司,生意就变得清谈。不太愿意交加盟费的个人出租车,则日子很难过。这样一来,滴滴打车就很明显地违反了日本《商业法》规定的“市场公平竞争原则”。这是第一大原因。
第二大原因,是因为一些没有出租车营业许可证的黑车,也开始通过加盟滴滴打车来赚钱。日本社会把这一种无证经营的出租车,不叫“黑车”,而是叫“白车”。那么这一些白车满街跑,不仅抢了出租车公司的生意,同时因为无证营业,也违反了日本《道路交通法》和《道路营业法》。中国一家专注于为国人提供出国旅游中文包车预订平台的“皇包车”日本公司,就因此遭到了日本警方的搜查,相关负责人被捕。但中国的“滴滴打车”也在寻求进入日本市场。
第三大原因,许多的乘客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利用滴滴打车系统坐上了无证经营的车辆,那么万一遇到交通事故,或者司机袭击乘客,乘客是难以获得正规渠道的赔偿,因此对于乘客来说,存在很大的安全与利益隐患。
就这三个原因,日本政府认为,美国的滴滴打车公司在日本开展业务,将严重破坏出租车行业的公平竞争的原则,同时还将助长黑车的横行,是属于一种有违法律原则的行为,因此不同意向他们颁发营业许可证。
我有一次在上海坐出租车,跟司机聊起滴滴打车,他们也恨得咬牙切齿,说滴滴打车都打烂了,加上专车、快车的出现,他们的生意都被抢走许多。我说,那你们为什么不起来向政府提意见呢?他们说,我们说了没用,公司老板也不啃声。
反观日本,当美国Uber公司挑战日本市场时,最先出来抵制的是谁呢?是出租车行业协会。他们认为滴滴打车这一种做法将扰乱日本的出租车市场,因此向日本国土交通部提出了反对意见,最后导致滴滴打车被扼杀在摇篮里。
那么,滴滴打车为什么会在中国得到很好的发展呢?严格说来,在政府对出租车营业执照实施严格控制的背景下,滴滴打车是打了一个法律的擦边球,他们强调的是“互联网+”的服务,而不是经营出租车,因此不需要出租车的经营许可证。但是,事实上,滴滴打车已经成为中国最大的出租车公司。“资本绑架政府”“资本绑架社会”的现象,也因此出现。
同时,许多中国乘客只在乎自己的用车便利,而不在乎出租车本身是否合法。中国虽然也有很完备的法律体系,但是,许多时候,人们还是觉得,只要自己便利,能够推动经济发展,与法律有些抵触,也可以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以后慢慢修改完善就行。中国的这一种相对灵活的做法,确实有利于新生事物的成长,有利于新产业的发展。也有利缓解城市打车难、行车难问题,但是,确实也导致了一些无证营业黑车的横行,冲击了正规合法的出租车市场,给社会带来了一些安全隐患,山东21岁的空姐李明珠在郑州“滴滴打车”被害就是一个典型的案例。在“要市场,还是要法律”的选择上,中国多数人显然是选择了“要市场”
日本人脑筋要刻板的多,他们在“要市场,还是要法律”的选择上,他们往往会选择要法律,因为在他们的眼里,法律是神圣的。“法律规定不行就是不行,必须按规定规矩来做。”这是许多日本人在对一个事物作出是否判断时,出于本能遵循的一个原则。而这一种原则的坚持,在某种程度上,也会扼杀新生事物的诞生,让社会趋于保守,但是整个社会因此也拥有了秩序,国民的权益得到了很好的保护。
所以,一个滴滴打车软件,可以折射出中日两国不同的社会心态,和国民在利益与法律关系上的不同诉求。“滴滴打车”在中国得以迅猛发展,一定有它发展的环境与土壤,在某种程度上,也可以倒逼中国传统出租车行业的改革。但是,在倒逼出租车行业改革之前,你必须给出租车行业松绑:
1,一下雨,“滴滴打车”可以随意提价2倍,但是出租车多收一元钱,都属于“违法”,因为你出租车提价必须经过市民听证和政府审批。所以,政府也应该给出租车公司一个市场定价权!
2,出租车公司每年必须缴纳大量的税金,替司机们支付各种社会养老保险,还要抚养一大批退休老职工,是在重负之行行驶。但是“滴滴打车”不需要承担这些义务,相反可以从加盟的司机身上收取大量的利润,两者不在同一条起跑线上,这至少有违市场公平竞争的原则!
3,出租车公司要新增一辆车,必须淘汰一辆车,因为政府不会给你新牌照。但是“滴滴打车”爱增加多少就可以增加多少,没人管。所以政府必须对出租车公司的发展放宽限制!
所以,两者一比较,“出租车”是政府的“老婆”,而“滴滴打车”成了政府的“小妾”,对“老婆”横加管教,对“小妾”恩爱有加,这不利于出租车这一社会公共交通事业的健康安全的发展!